招聘申请函
市人事局:
根据泉州市人事局《关于上报2008年春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泉人调〔2008〕1号)精神,针对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 现申请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附后),望予大力支持。
附件:1.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招聘人员方案
2.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编制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批复》(泉委编办[2007]115号),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共有编制8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湿地保护区现有行政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三、招聘对象
(一) 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林学(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应届或历届尚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2年或大专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与(一)款对应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四、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内容及范围: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范围参照2007年秋季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地点由人事局统一组织。
六、考核、体检和聘用
(一)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
(二)体检:1、体检对象的确定: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从考核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
(三)决定聘用人选:根据笔试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报名材料
1.未就业考生报名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待就业证明、身份证、推荐表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及1寸近期免冠像片三张。
2.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像片三张。
(三)注意事项
1.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开考。
2.考生若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考试或录(聘)用资格。
3.笔试、体检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及录(聘)用情况,由用人单位及时公布。
4.考试、考核、体检等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