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林业局转发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 全省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已郁闭林分采用割灌除草方式的适用条件是:目的树种幼树高度低于周边杂灌杂草、藤本植物等,生长发育受到显著影响的;采用割灌除草方式的森林抚育项目其补助标准不应高于100元/亩、次。抚育间伐、综合抚育等方式的补助标准由项目县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泉州市林业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17〕26号).doc